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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》过渡期(2018年4月—6月)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18-04-20

一、职工保险

(一)职工医保年度有何调整?

医保年度从原来的当年41日至次年331日调整为当年71日至次年630日。20184月至6月为过渡期。

 

(二)过渡期的待遇如何调整?

20184月至6月职工医保执行原医保待遇标准。职工医保、职工大病医疗救助、职工大病保险、农民工2017年医保年度延长至2018630日。各险种最高限额按“(原最高限额÷12个月)×15个月”计算,按原比例支付。

各险种最高限额具体如下:

统筹段封顶线从338328调整为422910

救助段封顶线从488328调整为610410

大病保险一段封顶线163000不变

大病保险二段封顶线从326000调整为407500

门诊统筹封顶线从6000调整为7500

 

(三)过渡期个人账户如何预划?

20184月至6月期间应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,由201841日统一预划3个月到参保人员账户。具体预划标准如下:

 

(四)职工医保住院人员是否在2018331日做年度结算?

职工医保住院人员医保年度结算顺延至2018630日。

 

二、城乡居民

(一)城乡居民的参保范围?

1.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;

2.本统筹地区大中专院校(含技校)在册学生;

3.本统筹地区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;

4.国家、省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。

 

注: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待遇不包括大学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