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10-28

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

 

一.招标内容:药品配送企业遴选。

二、招标人: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
1、企业诚信记录良好,守法诚信经营;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无利用不当手段骗取中标,无严重违约记录,无重大刑事案件等行为记录。

2、依法取得有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等合法资质证照(件),所配送的药品必须是经营范围的药品类别。

3、浙江省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、麻精药品印鉴卡系统平台审核通过的药品配送企业。

4、配送企业供应药品品种必须承诺执行“两票制”。

5、配送能力保障,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,配送企业仓储面积,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、冷藏车辆等。
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,不允许转包或分包。

四、报名时间:

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(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6时30分),前往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报名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招 标 人: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

联 系 人:黄女士   联系电话:0577-56558133

监督电话:院纪检监察室:0577-56558125

 

 

 

投标人须知

一、遴选目标与配送周期

(一)遴选目标:遴选3家主要配送企业,其余为辅助配送企业负责我单位西药、中成药的配送。

(二)配送服务周期为3年,逐年考核,一年一签。

二、遴选原则

坚持遵循依法依规、客观公正、公平公开的原则。

麻醉、精神类、医疗用毒性药品为单一来源采购药品,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,直接续签合同。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本次遴选未中选,除集采品种外,不得配送其它药品。

三、配送企业提交资料

(一)《营业执照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、《质量保证协议》、《廉洁购销合同》等相关证照(件)。

(二)企业基本情况简介,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
(1)企业规模:2023年度销售金额,纳税证明等;

(2)服务能力:温州市内配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等;

(3)经营配送能力:符合“两票制”品种储备数量、企业配送车辆及冷藏车辆数量等证明,如委托第三方配送的提供配送协议;

(4)企业仓储能力:仓储地址、面积、冷藏库面积等证明;

(5)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;

(6)规范、可追溯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;

(7)政府药品储备情况证明;

(8)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;

(三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

(四)药品配送承诺书,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(应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),并保证票货同行。

(五)售后服务承诺书(包括近效期、破损、滞销、质量等问题药品的调换等);

(六)伴随服务,包括科研合作、信息支持、管理知识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情形;

(七)配送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。

上述材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(具有同等法律效力),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,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。

我单位在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,根据企业资质能力、服务方案、业绩及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配送企业。我单位医院有权根据市场、工作需求,调整配送服务周期内配送企业数量或提前下一周期遴选工作。如本次遴选配送企业的资质与上级文件要求冲突,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