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
发布时间:2022-06-09
为提升诊疗服务水平,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,我院拟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。依据浙价费[2000]10号和浙价医[2015]137号文件精神,经院党委会议决定,同意新增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。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,以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。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(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22日)。公示期满后,我院于2022年6月23日开展此医疗服务并按公示标准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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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项目需自费支付 监督投诉电话:0577-56558125
公示单位: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
2022 年 6月 9 日